東吳A/反方觀點 金控投資 法令已有規範

     我國反媒體壟斷法應媒金分離?昨天政大B隊與東吳大學A隊激辯此一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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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正方的政大B隊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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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就是媒金一體的財團在主導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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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應避免步入後塵。持反方的東吳A隊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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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法已對金融業者投資有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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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必要在反壟斷法中又納入媒金分離。最後東吳A隊獲勝。
     政大B隊由阿拉伯語系2年級蕭靖穎、法律系2年級尤修鴻、企管系3年級江運澤等3人上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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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A隊則由企研所劉彥澧、企管所鐘岳及中文所張哲耀主打。東吳A隊的3人都是辯論界老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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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B隊3人的資歷較淺。
     正方辯士江運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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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金融業者掌握了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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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原先監督的功能將消失,影響人民知的權益。但反方辯士劉彥澧回說,投資者不代表是擁有者,金控業者投資媒體,既有法律規範下,在媒體實質影響力不會太大。
     正方辯士蕭靖穎表示,媒體有公共任務,應該避免遭到政治力及經濟力的干預。但金融業者有龐大資金,如果他們涉足媒體業,可能干預報導方向,甚至刻意忽視對自己財團不利的消息,影響公共利益。
     「金控進行投資,已有相關法令規範,不需在反媒體壟斷法再限制。」反方辯士張哲耀說,金控法規定金控公司直接投資其他產業,最多只能持股5%,在這種狀況下,金融業投資媒體,因持股比例低,不會對媒體言論發展造成傷害。
     反方辯士鍾岳說,政府要限制人民權益,必須要有強大的公共利益理由,不能恣意而為。任何產業都希望掌握媒體,以報導對自己有利的消息。在台灣,賣蘋果、炒房地產的可以擁有媒體,金融業者不該被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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