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花冠案 孤檢難敵3雄辯 大埔美收賄疑雲 首開庭

     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於立委任內涉嫌「大埔美生技園區」收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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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首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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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的張花冠委任3大名律師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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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檢察官孤軍奮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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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脫口問「起訴書寫的不足嗎?」引發證據力不夠之質疑。嘉檢發言人陳昭廷在開庭後表示,

夜總會

,當事人未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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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烏龍開庭,

專業拆除

,不算數,檢方一定告到底。
     檢問:起訴書不足?
     張花冠被嘉義地檢署認定收賄300萬元依貪汙罪起訴後,嘉義地院昨日首度開庭,受命法官陳嘉臨進行第一次準備程序庭,張花冠因議會開議請假,委託律師杜英達、蔡碧仲、葉榮棠出庭,公訴檢察官劉達鴻蒞庭。
     大律師團 老神在在
     法官就立委「法定職務行為、與法定職務密切關聯行為」詢問檢方,檢察官「盡力」說明,指張花冠收受廠商潘忠豪3千萬,在立法院質詢時爭取農委會凍結的預算解凍,又協助縣府展延潘的融資期限,期能證明二者之間的關係;張的律師團除要求檢方先提書狀,並屢次打斷檢察官論述,檢察官脫口追問「起訴書寫的不詳細、不足嗎?」
     開庭2小時,律師團老神在在,卻只見檢察官在庭上全力辯述,攻守易位,法庭的攻防技巧,高低立見。
     杜英達乘勝追擊,從日本田中角榮涉案到前總統陳水扁涉龍潭開發案,批判最高法院創設「實質影響力」是擴大法定職務的解釋,法律人難認定,並指檢方擴充解釋立委對縣府的影響力,把張及其先夫的金錢流向時間點往前挪到有資金往來的時間點,創設因果關係,在沒有直接、間接證據之下,冒然起訴。
     嘉檢:烏龍開庭 不算
     庭訊結束後,嘉義地檢署得知蒞庭狀況後,發言人陳昭廷表示,證據明確才會偵結起訴,一定告到底,而本案被告張花冠未到庭,依刑訴法第273條第5項經合法傳喚或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法院得對到庭之人行準備程序,但張請假有正當理由,則程序庭應改期,法院卻開庭搞烏龍,不算數。
     公訴檢察官劉達鴻是法訓所50期結訓,曾任桃園地檢2年,今年9月調至嘉檢。而張花冠的3大律師,杜英達是法訓所27期,曾為前調查局長葉茂盛、林益世的母親辯護;蔡碧仲是法訓所25期,曾為雲林縣長蘇治芬、嘉義縣前縣長陳明文、嘉義市前議長林承勳辯護;葉榮棠則擔任律師多年,年輕的檢察官面對3位身經百戰的大律師,明顯過於單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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