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傳真機-《蘋果》擅自翻拍死者照 判罰30萬

    《蘋果日報》記者陳韋劭未經家屬同意便翻拍死者照片登報,

日期批號標示

,士林地院一審判陳有期徒刑三月,

殺菌

,另判《蘋果日報》罰金八萬元。陳及《蘋果》不服上訴,

鹿港旅遊景點

,二審遭智慧財產法院駁回,

園藝造景

,但予以陳緩刑三年;《蘋果》罰金部分,

掉髮問題

,卻反由八萬增加至卅萬元,

冬蟲夏草

,且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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