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該走的程序都已走過

法界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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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保外就醫的敏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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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逕行作成裁定、同意保外就醫的機率相當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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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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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將案件再丟回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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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法務部重新「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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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決定權仍繫屬監獄行刑的主管單位法務部。雖然扁在今年11月11日向北院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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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北院以「管轄錯誤」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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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高院表示,扁重新向高院提出聲明異議,如果仍被高院駁回,則可再向最高法院提抗告。此外,扁也可以向法務部重新提出保外就醫的申請,如果被駁回,仍可尋求司法救濟,向高院聲明異議。陳致中表示,依法而言,保外就醫的准駁權責機關就是法務部,但法務部卻把球往外踢給地方法院。今年6月,扁就委託律師向北院提出聲請,結果北院直接以保外就醫非地院管轄權限予以駁回。陳致中說,就當北院駁回後,現在高等法院又跳出來說保外就醫是由他們所管轄,「我們的疑問是,保外就醫明明就是法務部管的,怎麼現在又變成要向高院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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