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電信修法 近期將送行政院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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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數位匯流發展的新版電信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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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內部作業已近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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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將送行政院。
     電信法修法的最大爭議在所謂「中華電信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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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最後一哩釋出究竟採功能分離或會計分離。NCC主委石世豪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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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具爭議的第25條採兩案並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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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將二擇一的決定權交給行政院做最後定奪。
     新版電信法第25條目前分甲乙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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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案維持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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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市場主導者(中華電信)功能性分離,乙案是市場主導者提供公平用戶迴路及電路費價格,中華電信與競爭對手包括台固或速博的使用價格須一致。
     由於25條爭議性高,行政院去年10月將草案退回NCC,經NCC內部重新討論審議,委員會通過新版電信法草案。據悉所有內部作業已近完成,「主委在調整幾個字,最近就會送出去」。
     此外,備受矚目的反壟斷法,閣揆江宜樺指示成立媒體壟斷防制專案平台,由政務委員張善政負責溝通。NCC已提出草案並公開徵詢學術單位、公民團體和公協會意見,昨日正式截止。
     官員指出,各方意見分歧,需要時間彙整後再送委員會,下一步是召開公開說明會,將意見整理後送行政院,並與公平會、金管會、勞委會、文化部、經濟部及陸委會等部會溝通,再將最後版本於6月送交立院。至於廣電三法,上個會期距離三讀只差一步,卻在最後關頭出現重大轉折,將三法交付協商,虞孝成表達NCC立場是「盼望各黨團簽字」。
     NCC官員透露,民進黨提出的修正草案中,「媒金分離」規範要求金融業對廣電事業,是模仿當初黨政軍條款,不論直接間接,一股都不行,將阻擋金融業投資廣電產業意願,對數位匯流發展不利且過於嚴苛。
     另一個規範報紙和無線廣電事業股東不能經營有線電視的「雙十條款」,NCC官官同樣認為「條件太苛」,現在就要看民進黨是否會撤回。由於立院最近的焦點都放在核四和棒球,廣電三法暫時沒有新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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