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清標3罪判7年 餘刑3年多

     前立委顏清標因涉喝花酒報公帳案,

離婚協議書

,被依貪汙罪判刑三年六月定讞;台中高分院針對顏清標另涉教唆頂替及槍炮兩罪,

楊梅通水管

,連同貪汙罪裁定應執行刑七年,

特殊螺絲

,扣掉前兩案已執行三年九月,

防盜器

,將須再入監三年三月,

高雄精品典當

,若表現良好,

合歡山

,最快再服刑一年一個月,

屋頂漏水

,即可聲請假釋。顏若不服裁定,五日內可提抗告。
     台中地檢署表示,將待收到確定裁定後再處理。而同案被告前台中市議會議長張清堂,雖二度聲請延後執行,檢方以「於法不合,礙難照准」駁回。
     顏清標被控喝花酒報公帳案,被判三年六月徒刑確定,因另有教唆頂替、槍炮等前案,台中檢方聲請裁定合併執行刑,台中高分院裁定顏清標應執行七年徒刑。
     檢方指出,顏清標在偵辦過程中被收押、加上之前所服刑期共一年七月,其中槍炮罪部分已假釋期滿,按以往執行慣例,因有後案而視為未執行完畢,將依全部應執行刑重新計算刑度,也就是顏仍有五年五月徒刑未執行。
     但法務部在去年決議提出新見解,認定將同一案中的前案、後案部分切割,顏清標前兩案部分因假釋期滿、未被撤銷,視為已執行完畢,僅就剩餘部分執行。換言之,顏清標扣除已執行完畢的三年九月徒刑,剩餘三年三月徒刑未執行。若顏清標服刑後,在獄中表現良好,因其犯案適用舊法,只要服刑滿三分之一、即服刑一年一月就能符合聲請假釋門檻。
     另外,張清堂以「事務繁忙、員工眾多需安排及照顧」等理由,二度聲請延緩二個月執行,檢方均以「於法不合,礙難照准」駁回。張清堂、前縣議會主祕蔡文雄仍依發監通知,須在廿二日下午三時卅分報到入監。,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