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完成使用牌照稅法規定後,
,自今年1月起實施增加「汽缸總排氣量」及「親等限制」,
,防堵假冒人頭避稅,
,根據地方稅務局統計,
,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超過2400CC有5754輛,
,此部分補徵5200萬元,
,未修法前為三等親可申請、修法後縮減至二等親規定,
,因此註銷859輛,
,補徵420萬,
,兩者增加稅收5620萬。,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