褫奪公權服刑完畢 可入黨任黨職

    今天(6號)傳出陳水扁可能透過民進黨陣營的派系「一邊一國連線」另組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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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已經被陳水扁子弟兵、立委高志鵬否認。陳水扁目前的身分仍是在台北監獄服刑受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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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民團體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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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若被褫奪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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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滿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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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不能參選和擔任公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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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政權不受影響。
    媒體報導泛綠陣營派系「一邊一國連線」有意組黨,並請陳水扁擔任榮譽黨主席。陳水扁因多項案件被判有期徒刑,並被褫奪公權。
    內政部民政司表示,根據人民團體法規定,因案被判有期徒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尚未完畢,不能擔任包括政黨在內的人民團體發起人,被褫奪公權者,不能參選或擔任公職人員,但仍然可以參加政黨或擔任黨職。
    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林清淇:『當然他不能擔任「發起人」,另外褫奪公權的部分,僅褫奪他擔任公務員或是公職候選人的資格,至於其他的參政權力不影響到。』
    林清淇表示,「榮譽黨主席」不是法定名詞,也並非法定的政黨職務,因此陳水扁如果擔任某政黨的「榮譽黨主席」,目前不受法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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