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追查張廣元賭博電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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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調查官劉萬邦透過前《聯合報》主管高年億插股賭博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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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收百萬不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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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約談劉、高兩人到案。檢察官以劉身為司法人員插股賭場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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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攬劉插股則疑為貪汙幫助犯,
路口監視器
,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兩人。
涉案的調查官劉萬邦曾任基隆市調查站,但因風紀問題被依「人地不宜」調往澎湖縣調查站,現為台南市調查處官員,是全案首名因插股遭聲押的調查官。
高年億上月十四日首度應訊,被檢察官以賭博罪嫌命七十萬元交保。
北檢偵辦張廣元賭博電玩案四日起訴第一批廿二名被告,包括賭場業者、三名前平面媒體記者與六名警界人士;至於衍生出的調查局官員涉嫌洩密案、賭客賭博案、員警包庇色情按摩等部分,仍由檢察官深入追查。
調查指出,張廣元集團九十四年起耗資兩億五千萬元開設「第一」、「京橋」等四家賭博電玩店,吸引藝人等名人前往消費,每月淨賺一億元暴利,還透過媒體記者充當白手套行賄員警百萬元;檢調也查出,高年億涉嫌張的兩家電玩店持有三股,插股時間超過兩年以上。
檢調追查發現,高年億除自己投資賭場外,還借名給劉萬邦插股,懷疑劉至少插股三至四年,不法所得超過百萬元;而高插股時間更長,獲利達數百萬元,但劉、高兩人均否認經營賭博電玩。
承辦檢察官認為,劉萬邦身為司法人員有舉發、查緝不法的義務,卻插股違法行業圖利自己及業者,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及賭博罪;而高年億招攬劉經營賭博電玩,應被視為幫助犯,考量兩人涉犯重罪且有串證之虞,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