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公聽 學者指德國電價10年倍增

經濟部今天移師台電總部召開第三場《電業法》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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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台電員工湧入現場關心。(王玉樹攝)

台電核能、業務、供電、電源開發相關處長與副處長主管都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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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電業法修法的方向。

為了化解《電業法》修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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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今天移師到台電總部召開第三場《電業法》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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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溝通主角之一台電工會拒絕出席。現場台電與反電業法人士砲聲隆隆。出席學者也提醒德國自由化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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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內電價漲了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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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出了代價。能源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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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整各方意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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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兩周內送交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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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溝通未完,會再延長。台電各部門相關主管今天都出席,還有1、200名台電員工在旁圍觀。因此現場除少數環團聲音外,幾乎一面倒在質疑與批評新版電業法。台電顯得有備而來,企劃處處長徐造華一開始就拿出「電業法台電建議事項」簡報檔,羅列自由化後幾大問題,包括自由化後,台電現在負責收購較貴的綠能義務,以後誰負責買?強制「能源配比」與「備用容量」,是否影響投資意願。還有電源機關負責電源規劃,但通篇法條未見詳列。未來如燃料成本上漲,發電廠怕虧損不發電,下游售電業無電可買怎麼辦?認為電業法應再研究清楚。大同大學電機系教授陳斌魁以電力專業學者身分出席,他以德國電力自由化例子提醒當局,其2014年德國住宅零售價格,反映購買再生能源加上併網價格後,10年內德國電價飆漲了1倍,付出了代價。另外,3分鐘的停電次數超過20萬次,這我們可否承受得起?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也說,能源局雖說輸配電網、核能與大水力電廠維持國營,但目前新《電業法》沒有限制台電的發電業維持國營,只要政府想做,隨時可以出售股份,轉為民營,為財團開了後門。面對工會缺席,經濟部能源局說,會再約時間溝通。整個收尾時間約要兩個禮拜,屆時就可交給經濟部,再轉呈行政院。但如需要多一點溝通時間,也會再延。(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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