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反嗆王金平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晚返國重炮抨擊特偵組違法濫權、未審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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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總長黃世銘深夜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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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4點聲明逐一駁斥;黃世銘並質疑王完全迴避說明監聽譯文內容;他問王:「有沒有跟曾勇夫與陳守煌提到法務部預算被凍結?」「有沒有提到幫忙處理柯建銘案的更一審無罪案件這問題?」
     黃世銘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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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去年審查法務部、台灣高檢署預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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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作出希望檢察官不要濫行上訴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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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是去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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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院長有沒有必要在今年6月28日先後跟曾部長、陳檢察長提到決議的問題?」
     針對質疑特偵組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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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重申關說行為不能從表面直接認定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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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明知有罪但因關說介入而不上訴、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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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違反刑法濫權不予追訴嫌疑。
     關說也是違法行為
     黃世銘表示,從監聽譯文得知涉嫌關說人包括院長、部長,即符合《法院組織法》規定,特偵組對濫權不予追訴的貪瀆案件有權偵辦,王院長可能對法律有所誤會。
     黃世銘說,《通保法》是指不可隨便洩漏以違法通訊監察所得的資料;但本案是依法向台北地院聲請核發監聽書,監聽內容完全合法取得,與《通保法》的構成要件不合。
     王金平質疑特偵組洩密、違反偵查不公開,黃世銘強調,經過2個月調查發現本案完全只是關說行政問題;監聽譯文也跟高院法官貪汙案、柯建銘涉嫌關說假釋案完全無關,是行政違法證據資料並非偵查中資料,也沒有王所稱違反偵查不公開規定。
     黃世銘強調,關說也是違法行為,而6月28日、6月29日的監聽譯文內容都在談關說而非個人隱私,公開譯文無侵犯個人隱私問題;一般司法機關偵查終結都會對外公布證據資料,符合通保法的法律依據。
     公布譯文 於法有據
     至於挨轟片面認定未傳王金平說明,黃世銘指出,全案純粹是行政不法,既是行政不法就無權傳喚王,若傳喚王就會被人質疑假刑事調查進行行政調查。
     黃世銘說,綜合卷內資料認為關說非常明確,基於防止關說再繼續進行及公共利益考量,於偵結後公布監聽譯文於法有據,並無違法問題。
     媒體質疑為何要大張旗鼓移送曾勇夫、陳守煌至監察院與評鑑委員會,黃世銘說,任何司法機關調查終結就應該對外公布,若祕密送到監察院、評鑑委員會,另外的關說是否會再繼續進行呢?另有媒體提問本案造成社會動盪,未來若偵辦類似案件有無檢討改進必要?黃世銘堅定回答「完全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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