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APP陷阱多 戀愛前恐先心碎

消基會調查內嵌付費功能的13款交友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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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其使用條款後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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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超過半數的業者沒有載明退費機制、資訊揭露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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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8家業者的條款裡都有包含使用與隱私權條款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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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不合理條款恐侵害消費者權益。恐怕使用者在用APP交友尋找到真愛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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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先被APP的使用規定弄到心碎。消基會今年6月調查包括i-Pair愛情公寓、遇見、Skout、緣圈、2Date、Pairs、JuMe、窩窩透可、17約會吧、Paktor(拍拖)、Say Hi、Sweet Ring、badoo等13款交友APP,結果發現有8家為境外公司,不受到我國《消費者保護法》規範,而且有11家業者沒有提供客服電話,僅採用線上客服或是電子信箱。消基會收到不少民眾投訴,發現有交友軟體的退費糾紛,發現在13款APP中,遇見、Skout、緣圈、Paktor(拍拖)、Say Hi、Sweet Ring、badoo等7款都沒有載明是否可以退費,另外,2Date、Pairs、JuMe、窩窩透可、17約會吧等5款都直接申明不予退費,也就是說,只有i-Pair愛情公寓有退費的相關辦法。不只是退費辦法有疏漏,有8家業者在條款中都有不合理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像是i-Pair愛情公寓、Pairs、窩窩透可、17約會吧等4業者的使用條款中提及保留「修改服務內容」、「終止服務提供」、「修改使用條款」的權利,以及「會員不得要求任何補償與賠償」等字句,2Date、Pairs、JuMe、Sweet Ring等4家業者在使用條款中申明不保證會員的資料、傳送內容的真實性。消費者表示,行政院消保處將App列為「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並於今年起施行,但是否所有App的服務內容皆符合「一經下載即為完成」的定義,尚有模糊空間,呼籲消保處進一步加以界定。同時也呼籲,政府應該依據《消保法》第33條規定來主動調查,若提供之服務有損害消費者生命、健康或財產等,可依同法58條處6至150萬元不等罰鍰。(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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