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警移送狂奔 險扣倒記者

     涉嫌向色情業者收賄並通風報信的蘆洲警分局二線二星警官許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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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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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推擠拉扯差點「扣倒」攝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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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複訊後諭令30萬元交保;另名員警洪利忠雖否認收賄,

PC銘版

,仍遭檢方以有串證之虞聲押禁見獲准。
     新北市警局昨天召開人事評議委員會做出懲處:蘆洲分局前行政組長鄭宗彬改調市警局保防室警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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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組長黃進祥調三峽分局行政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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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組長林輝良調土城分局督察組長,延平派出所所長張元整調新莊分局巡官,副分局長以上職務則建議權責機關檢討調整。
     至於涉案的許銘利因未達立即停職程度,改調瑞芳分局警務員,洪利忠因事前已調職彰化縣警局,懲處由彰化縣警局依規定辦理。
     許銘利在4月間遭人檢舉收賄,檢廉會同警政署政風室調查發現,蘆洲「寶格麗」、「雅典娜」及「金舒芙」等業者在年初營業後,即以「線民」身分與許銘利、洪利忠搭上線,藉「當面提供情資」為由,按月交付員警各2萬元賄款保平安。
     不過,新北市警局6月間針對「品操學能、工作績效」等原則通盤檢討後,還把許銘利調升為二線二星的行政組警務員,直到10月間風聲傳出,才將他改調交通組。
     許、洪在約詢到案後轉列貪汙案被告,昨日上午10時許移往檢方複訊時,許、洪二人趁著廉政官並未看守,自行打開車門後狂奔衝入地檢署法警室,許銘利還一度在拉扯間差點將一旁的攝影記者「扣倒」。
     儘管許、洪均否認涉案,訊後檢方以許銘利雖有涉案之情但並無羈押必要,諭令30萬元交保;洪利忠則因涉案情節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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