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涉及侵權,
中壢清潔公司
,租屋資訊APP「豬豬快租」也特別在使用者使用前增加聲明。(邱琮皓翻攝)
新型態整合資訊APP當道,
桶槽秤
,使用者只要下載一個APP就能查詢跨平台的資訊。日前知名律師呂秋遠認為像「豬豬快租」這種整合型APP會踩到違反營業秘密、著作權等紅線,
花蓮市區民宿
,但也有律師出來反駁,
台中植睫教學
,認為這與《營業秘密法》的保護三要件不符,
婚禮租車
,自然沒有違反營業秘密的問題。熟悉智慧財產權及新創法規的拓威法律事務所律師許家華指出,
桃園系統廚具
,《營業秘密法》第2條所述的保護三要件分別是秘密性、經濟性和合理的保密措施。以「豬豬快租」的例子來看,
涼感內褲
,這些被搜尋的租屋資訊是公開的,就等於沒有秘密性,而且沒有秘密性,租屋平台自然也不會有保密措施,因此租屋平台也很難主張營業秘密。現在人手一機,不只是有APP集結租屋資訊,讓民眾更好搜尋,像是團購、拍賣、旅宿等各種民生資訊,都有各式各樣的整合型APP來幫忙整理,這些APP大多利用Google等公開搜尋引擎來取得文字、圖片,以書籤的方式呈現,使用者只要點進書籤,就可以導進原本的網站。這種新型態的APP在撰寫搜集的程式時,是否真的會踩上著作權紅線?許家華解釋,「著作權重視原創性表達的保護」。他以「豬豬快租」為例,一般租屋平台在使用者介面(UI)設計上或有可能受著作權保護,但租屋平台上的內容,例如物件照片和描述,一來著重於單純事實性的描述說明的而非表達,有不被認定為著作權保護標的的可能,二來物件照片和描述通常由平台中的刊登會員所提供、填寫,即使這些內容受到著作權保護,這些刊登會員才是權利主體,而非由租屋平台主張權利,「這些APP中的書籤只是比價,而且透過書籤頁面導流進原本的平台,平台該賺取的流量、廣告都還在,APP業者跟平台業者的商業利益是分開的。」許家華認為,像租屋平台使用者刊載租屋資訊,不外乎是要增加曝光度,以提升房屋出租效率,有APP協助平台使用者解決出租問題,平台使用者又有何什麼動機要向APP業者提告呢?許家華指出,新興的商業模式往往挑戰到既有的市場版圖,「豬豬快租」就是很好的案例。在房市保守的時候,租屋市場較過去更活躍,他認為,若考量到這些新的商業模式有助於加速租屋市場成長的公共利益,法律在判定新興商業模式是否踩到違法的紅線,不妨放寬標準,才能有利於電子商務的發展。(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