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瞞騙檢 警:嫌犯墜谷比脫逃責任重

警方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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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要負的責任是嫌犯「墬谷」比「脫逃」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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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第一時間就向檢察官回報嫌犯「墬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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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會欺瞞檢方。(陳淑芬攝)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日前押解黃姓嫌犯到山區起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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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質疑黃嫌脫逃警當墜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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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瞞檢察官。刑事局偵六大隊第一隊長廖劭晃今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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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墬谷」可能涉及戒護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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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第一時間就像檢察官回報黃嫌「墜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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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可能會欺瞞檢察官。廖劭晃澄清指出,他百思不解表示,嫌犯「墜谷」可能涉及警方戒護不周,警方要負的責任比嫌犯「脫逃」還重,「脫逃」是嫌犯主動有惡意的逃逸。警方在第一時間就向檢察官回報黃嫌「墜谷」,怎麼可能因想推卸責任,而當作「脫逃」來欺瞞檢察官。48歲黃俊傑涉槍砲及毒品等多案,因毒品案被逮於1月5日到台中監獄南投分監服刑,2月20日寫信給南投地檢署自白有槍彈藏匿在埔里鎮石坑路山區的工寮,願交出槍彈。檢察官指揮中打第一隊、太平警分局及海巡署共9人在23日借提黃男。主辦的中打第一隊長廖劭晃等一行將黃嫌銬上腳鐐手銬前往關刀山山區取槍,黃嫌在途中一處陡峭坡地墜谷逃逸,警方被質疑黃嫌脫逃,卻當墜谷欺瞞檢察官10小時。廖劭晃今天再度說明,警方在黃嫌在23日傍晚5時30分墬谷,警方高喊詢問黃嫌是否受傷,黃嫌回應未受傷、安全,雙方持續隔天對話。警方在第一時間就以通訊軟體line以電話回報檢察官黃嫌「墜谷」,並向當地警方及消防隊通報救援。廖劭晃說,第一波救援是2名救難人員在晚間11時30分抵達,警方留1人與救援人員在現場搭營過夜,過程中,警方與救難人員雖不見他蹤影,但雙方仍有對話,直到深夜山中下雨,雙方才失去溝通。第二波救援是24日上午8時,有4名救援人員抵達下山谷查看,發現地勢較平坦處,留有1瓶礦泉水及食物,但不見蹤影;承辦檢察官在24日中午12時23分主動打電話關心是否找到黃嫌;第三波救援人員在24日下午1時抵達進行搜尋,仍無所獲,搜尋到當天17時23分因經三波搜尋都沒找到人,警方向檢察官回報「找不到人,人脫逃了」。外傳檢察官將此事列為他案偵案。廖劭晃指出,今天已針對此點向檢察官說明,檢察官回應並未對此事分案偵辦。(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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