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誘14歲女賣淫 獨吞皮肉錢

     19歲竹聯幫信堂份子張鈺承與17歲女友,

台中關鍵字行銷

,率5名小弟於楊梅經營色情應召站,

關鍵字行銷

,透過網路聊天室攬客,

網路行銷公司台中

,每次以4、5000元不等價格提供客人性服務。警方20日破獲應召站,

網路行銷公司台中

,營救出3名未成年的賣淫少女,

網路行銷公司台中

,還揪出張男逼迫14歲前女友賣淫的惡行。
     警方調查,

網路行銷公司台中

,張鈺承透過網路聊天室,

網站優化

,誘騙3名年紀分別為14、15、16歲的少女碰面,起初噓寒問暖,還提供金援、K他命,不久露出真面目,強逼她們賺皮肉錢。若有人不從,張男就恐嚇威脅其家人性命,或是公布少女賣淫醜聞,讓被害少女身心受創。
     最可惡的是,張鈺承誘騙其中的14歲少女,交往不到1個月,性侵得逞就分手,還逼迫她在所經營的應召站賣淫,提供小弟免費性服務。
     警方發現,張鈺承起初跟賣淫少女談妥,賣淫所得各半,最後以扣除K毒費用為由,獨占賣淫少女的皮肉錢;少女在應召站上班期間,出入遭張男小弟跟隨監控,直到嫖客上門才能獲喘息。
     警方調查,張男家住台中市,家境富裕,卻因交到壞朋友,年少時就蹺家、吸毒,家人為讓他脫離損友,送張男北上赴桃園求學,仍因交友不慎遭幫派吸收,還大膽經營應召站牟利。
     警方昨兵分多路將張男及另5名同夥全數拘捕,訊後依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妨害性自主、兒少性交易等罪嫌法辦。
     警方另外並將追查與少女發生性關係的嫖客身分,依法,嫖客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少女性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