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正就「電動汽車充電設備建設技術規範」徵求意見,
,該規範規定,
,主城核心區公用充電設備服務距離應小於1公里,
,其他區域則應小於2.5公里;此外,
,高速公路單向的公用充電設備將與加油站合建,
,服務距離不小於50公里。(工商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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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