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實施能源稅 應等景氣好

近日全國能源會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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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稅實施議題又浮上檯面。個人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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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四項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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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需要實施能源稅。一是台灣傳統能源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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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供應有98%以上來自國外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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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大部分來自政治不穩定的中東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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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確實是能源自主政策上最大的隱憂,例如,於2000年,台灣進口1億4400萬公秉油當量的能源,花費金額1兆6000億元,就占當年GDP的12%,實施能源稅有助於能源安全,改善政府財政。二是台灣溫室氣體排放嚴重,每年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約為11公噸二氧化碳,為全球每年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4.3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2.5倍,全球排名第17位,主要形成原因就是化石能源過度使用,而化石燃料燃燒所產生的二氧化碳,公認是造成全球氣候變遷的主因,實施能源稅的主要目的在於抑制溫室氣體的排放。三是台灣能源使用過度浪費,根據世界銀行和能源局所公布的數據,台灣每年人均耗能高達4000公斤油當量,約為全球人均耗能2500公斤油當量的1.6倍,全球138個統計國家排名第20位,不可諱言的,過高的能源使用密集度,會降低一個國家的產業競爭力。最後,台灣擁有充沛的再生能源,尤其是風力和太陽能,加上2001年日本福島核災的發生,各國無不傾向以發展潔淨能源作為主要能源政策,因為再生能源的初置成本較高,所以政府需要課徵能源稅,做為發展潔淨能源補助之用。但是,個人覺得目前徵收能源稅的時機不對,應該是景氣好的時候,再考慮實施,例如,連續兩季GDP超過3.5%。另外,徵收能源稅,對於台灣高耗能的傳統產業一定會有所打擊,但這也是產業結構改變的時機,同時,實施能源稅的影響有下列數項:1.產業發展方向,將轉至低耗能產業,但不見得是綠能產業。2.私人運輸將受打擊,轉而有利於大眾公共運輸的發展。3.整體經濟成長一定會受到打擊,至少會降低GDP。4.能源稅必須有許多的其他賦稅配合,是不可能單獨實施的。總之,個人覺得能源稅的基本精神還是一種環境稅,在本質上,不利於一個國家的經濟與產業發展,除非有整體配套措施。財政部不應只看到財政稅收的增加,更重要的是要考慮對整體經濟與政治的巨大影響。(作者為工研院能環所前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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