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冤案 被害人陳情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研究支付命令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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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2010年2014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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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叫「吳春宏」的男子即向全國各地方法院聲請逾百件支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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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高雄地院就有8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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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姓土雞城老闆也是受害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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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向高雄地院陳情「法院怎麼會是保護詐騙的人?」在司改會、高雄大學法律服務社協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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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姓老闆站出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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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從修車廠烤漆工做起,婚後與太太合開土雞城,有天家門口出現法院書記官,還將他的餐廳貼上封條,沒有債務的他才知,有人拿著他沒簽過的支票聲請支付命令。高大法服社昨天上演行動劇諷刺,朱男收到支付命令後,認為是詐騙伎倆不理它,因沒在20天內異議,結果真的遭來路不明的「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財產,經刑事局鑑定,10張共30萬元本票,都不是朱男簽名、指印也另有其人。心想已證明本票是假的,滿心希望撤銷債務的朱男聲請再審,卻遭高雄地院拒絕撤銷,理由是他沒找到偽造本票的人,對方也還沒判刑,依法不得聲請再審,昨天朱男指著胸部開刀傷口,欲哭無淚的說,他氣到心臟病開刀,法院怎麼會是保護詐騙的人?司改會指出,「吳春宏」沒債權事實卻聲請支付命令上百件,至少4度被高雄及新北地院判刑,從判決得知他利用重利集團取得空白借據、支票,再以不法管道收集來的個資,向商號、小吃店隨機聲請寄發支付命令,就算對方已聲明異議,他還會不斷重複聲請,直到騙成功。高雄地院回應,依民事訴訟法,支付命令「可取得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及執行力,近來遭犯罪集團利用,會向上級司法院轉達各界呼籲修法聲音,並檢討現行支付命令核發程序,提出具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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