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不怕抓 4天1505人送辦

     酒駕害命事件頻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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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指示透過修法要讓酒駕者喪失廿四小時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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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春安工作迄今僅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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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就查獲三三六八起酒後駕車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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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移送法辦有一五○五人。
     法務部昨召集相關單位開會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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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即時拘留及降低酒測值方向修法;與會者大都認為如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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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各單位雖有共識但未作成結論。
     法務部表示,對反覆酒駕者實施預防性羈押,已送請立法院審議。與會人士透露,當前修法問題仍必須先確認總統馬英九對酒駕者嚴懲的態度及適法問題。
     警政署表示,政府雖已修法提高酒駕刑度及罰金;但今年春安工作迄今僅四天,全省就查獲三三六八起酒後駕車違規,顯見民眾仍心存僥倖。
     其中,北市查獲酒駕情形相當少,但中南部地區因適逢年節尾牙,加上返家計程車不普遍,酒駕比例較高。
     對於酒測標準下修,法務部刑法研修小組建議依馬英九指示從現行○.五五毫克下修為○.二五毫克,○.二五以上由原行政罰改成拘役或是單科罰金的刑事處罰。法務部將擬出相關修正條文於三月五日再開會討論。
     但與會委員擔心下修至○.二五時,每年酒駕移送地檢署及進入法院審判的案件約增加四萬至七萬件,也應考量警察、檢察官及法官的人力和執行問題。
     榮總毒物科主任鄧昭芳則以專家身分,認為酒駕違反用路人權益及國民法律感情,建議超過○.二五毫克以上都該從重從嚴處罰。委員最後建議和馬英九提議一樣,下修至○.二五,○.二五到○.五五毫克則改為拘役或罰金。
     至於「即時拘留」部分,警政署強調贊成拘留,但因社維法已排除交通違規,建議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即時拘留」,不過有委員認為,拘留涉及人身自由,交通違規均採行政罰緩,建議改以特別刑法規定。
     楊毅、陳文信/台北報導
     酒駕肇事肇事悲劇一再重演,馬英九總統日前特地致電指示國民黨立委謝國樑研議修法,擬下修酒測值標準,並納入「預防性羈押」等規定。對此,國民黨立委呂玉玲、江惠貞、李貴敏、黃昭順等人更競相加碼提案,除將加重處罰提高刑度和罰金外,累犯致人於死者,最高更將可判處死刑。
     謝國樑昨天受訪表示,馬總統相當關切酒駕問題,盼相關部會「動起來」,並要他和法務部密切合作,「總統語氣堅定,展現決心」;若酒測超標者可被羈押一至三天,對酒駕者的衝擊也不會比加重刑責來得大,「我可以保證酒駕肇事致死人數可再大幅下降!」
     對此,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表示,從政策和法律來杜絕酒駕是正確方向,但酒精濃度標準或罰則的相關修法,應先由交通部等主管機關研議後提出,而非交由單一立委提案,否則可能失之草率,徒增擾民之嫌。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也批評,馬總統對閣揆換人這種國家大政不出面表示意見,卻在酒駕修法衝上第一線,以總統高度出面,未免太過討好民意,有些矯情;他說,總統用這種方式來展現自己掌握民意,沒有必要,「馬總統怎麼學起立委討好民眾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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