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音樂創作人林國榮創作兄弟象隊歌,
,但2年前易主改名為中信兄弟,
,林國榮未獲新東家通知,
,認為不尊重音樂創作,
,控告中信兄弟及相關負責人違反著作權法,
,但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
,買賣合約包括隊名、隊服以及隊歌等相關產品,
,並無侵害著作權的犯意,因而處分不起訴。(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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