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洪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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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26日下午在北市大安區市立圖書館大安分館遺失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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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圖書館汪姓駐衛警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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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稱在4樓掉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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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汪調閱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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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是在5樓遺失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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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確認後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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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洪卻不願配合清點遺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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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汪發生口角,竟脫口辱罵「你不過是隻看門狗」,汪不甘無端受辱馬上請警方處理。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汪是市圖的駐衛警,為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洪罵汪「看門狗」,觸犯侮辱公務員罪,判洪罰金4000元。(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