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今天通過訂定「台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標準」和修正「台北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經費補助辦法」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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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分別於6月上旬及下旬公告發布及實施。台北市建管處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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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歷經30年未變動違建強制拆除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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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於市政會議通過提報「台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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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依法定程序公告及送台北市議會備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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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6月上旬即可實施。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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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台北市違建經建管處強制拆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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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按新通過收費標準收取代拆除費。建管處指出,這次通過的收費標準條文共4條,分別為立法依據、主管機關、強制拆除收費標準及公布施行。其中,強制拆除收費部分,其訂定收費標準主要依據去年議會通過「台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內的規定,以違章建築構造類別及拆除面積為計算基礎,按實際發生費用及各項行政成本收取原則訂定。建管處表示,以往違建雇工執行強制拆除後收費標準,是依據民國75年訂定辦法收取,收取費用往往無法支付雇工費用,仍需編列預算支應,不合理也不公平,這次訂定違建強制拆除收費標準較以往更為公平與合理,並符合現行工程營造成本。另外,修正「台北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經費補助辦法」案部分,台北市都更處總工程司張立立受訪說明,台北市仍有許多老舊建物未更新,仍需此法協助、鼓勵都市更新團體自主發起,所以修正補助項目及增訂監督考核規定。張立立指出,北市府原本針對地主更新會就有補助概要,但因大法官709號釋憲而暫緩審查,且依釋憲內容可不用給予補助,但為鼓勵地主更新會(不含建商)推動都更,修正案分別將專業計畫和權利變換補助從原本的新台幣200萬元各增至250萬元。同時,後續公告發布後,將函請行政院備查及議會查照,最慢6月底前實施。1050531(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