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律師質疑檢體變質 檢方以頂新官網資料打臉

頂新劣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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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再度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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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上次開庭時檢方提出衛福部日前委託國家衛生研究院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製做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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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頂新越南油精煉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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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4種不飽和醛類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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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辯方指控該檢體可能因放置時間過長而變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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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再以頂新官網所指,「精鍊過的油品可保存一年」來打臉。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在上次開庭時擔任專家證人,他表示,從衛福部報告初步來看,的確有危害人體的物質,並指出台灣食安法規對油品檢驗標準太低。而醛類經過氧化所產生的物質,是油品不好的指標,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更直指國家檢驗標準太低,僅檢驗部分重金屬,卻未包含醛類。而頂新辯護律師則質疑該批檢體放置過久、且存放環境不良,可能使油品變質。檢方再以頂新官網所稱,「市售精鍊過油品可存放一年,未精鍊油品僅能存放14天。」而該檢體為精鍊過油品,國衛院毒物研究中心開始做檢驗未滿一年,且檢體都保存在4度C,並無檢體保存過久或保存不當問題。檢方反質疑頂新從越南大幸福進口豬油雖經過精鍊,但是從其累計蒐集油品、出口到進口所需時間,至少也要1、2個月,早就超過14天。頂新辯護律師則籲請檢方善盡職守,確實負起舉證責任。他們表示,檢方已多次在開庭中顯露對於自己提出的事證生澀不解對於所用控訴之標準支吾其詞。檢方對於納為控訴所依據的事證,認知如此薄弱,這與廠商對於原料來源未加檢驗,又有何異?辯護律師指出,在4月26日開庭時,檢方面臨辯護律師群質疑該項報告內容不全、缺乏取樣說明與檢驗方法等疑點,託辭稱其乃剛取得該報告故不清楚內容,甚至主張合議庭應函調有關該報告的詳細資料。此種草菅人權、將民粹置於司法之上的作法,實非檢察官所應為。(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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