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僑社撤旗官司 節外生枝

位於美國加州舊金山的「駐美中華總會館」大門口招牌。(圖:陳子巖攝)

「駐美中華總會館」撤旗案訴訟的初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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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於支持中華民國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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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日前僑委會坦承對該官司有所資助恐怕節外生枝。(圖:陳子巖攝)

訴訟案中被告之一的時任中華總會館總董黃榮達。(本報資料照片/陳子巖攝)

美國舊金山「駐美中華總會館」撤旗官司在即將進入初審最後宣判之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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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僑委會坦承對該官司有所資助而意外引發新的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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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將會對該案造成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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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還可能會將中華民國政府拖下水。日前在立院外交暨國防委員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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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長吳新興證實:政府對該撤旗案的訴訟費有所資助。僑民處處長莊瓊枝亦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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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政府有部分協助」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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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認為「外館評估對方應不會上訴」。但據本報記者了解,由於僑委會的公開坦承對該撤旗官司之訴訟費「政府有部分協助」,這一說法已讓被告甚感興奮,並增強了被告將該案提出上訴之意願。據熟悉被告的重量級僑社人士指出,主要被告之一的黃榮達原本並無太大意願再提上訴。但此一最新發展,已讓他重新考量其下一步作法。該人士指出,「黃榮達本來想撒手不管的,但現在台灣方面都承認出錢了,不打自招,因此,我們叫他一定要打下去。」針對此一新發展,代表原告「肇慶總會館」的律師卲宜台今天對本報記者指出,即使是僑委會對原告有所資助,也不會對該案的最終判決造成影響。卲宜台律師認為,「無論肇慶總會館因訴訟向何人募款,都不影響本案法官判決認定被告違反中華總會館章程的事實。」她強調,「向各界募款進行訴訟或資助他人訴訟,是美國憲法保障的結社自由權及隱私權。依照現行法律,任何人或任何團體不得因資助他人訴訟而被牽涉成為訴訟利害一方。」原告律師並不認為台灣政府會因資助該案訴訟費而被拖下水。「駐美中華總會館」於2013年5月25日商董會中,以21票贊成、20票反對、1票棄權、1票遺失,而強行通過撤除懸掛該館已有百年歷史的中華民國國旗。在該一撤旗案通過之後,隸屬於中華總會館七大僑團之一的肇慶總會館三位商董周達昌、關宗魯、張耀廷向加州高院提起訴訟,指控時任中華總會館總董黃榮達「違背中華總會館章程」,要求法院「撤銷該項月會決議,爭取回復中華民國國旗在中華總會館傳統地位」。主審這一撤旗案的法官懷斯曼於6月初作出「初步判決」:判定黃榮達主導的撤旗之決議違反中華總會館章程,應將中華民國國旗掛回原處。兩造在收到判決書後的15天之內,如有異議,可予提出。舊金山高院預計將於7月初作出最終判決。(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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