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負責人性侵女師 求重刑

     新北市某國中小補習班陳姓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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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間在女老師的餐點中加入F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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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趁著小朋友寫作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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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女老師帶進休息室性侵。板橋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陳姓補習班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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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求刑十一年九月。
     四十四歲陳男經營國中小文理補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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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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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召集補習班所有(三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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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因經營不善須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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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留下「小鈴」。
     當天下午,陳男要求正在用餐的「小鈴」去安慰遭資遣的老師,並趁機將FM2放入她的餐飲中。陳男見藥效發作後,將其扶進休息室,假意按摩,卻趁機以手指性侵。
     當天另名老師發現「小鈴」沒有在教室內,詢問小朋友後才知「被叔叔帶進小房間了」,因該房間平時是陳男專用,員工不會進去休息,該師覺得很奇怪,通知「小鈴」嬸嬸前來了解狀況。嬸嬸送「小鈴」就醫,才知道遭到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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