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貴婦團聘的都是看護工

勞動局發現李德立、石新儀及郭大為3人申請4名外籍看護工包含1菲籍、1越籍與2印尼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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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3人工作地在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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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在台中。桃園地檢署先前稱有5名外籍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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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北市勞動局掌握的4人有不符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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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調閱影片確認。勞動局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昨派員至3名雇主的豪宅訪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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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員下午近3點前往李蒨蓉夫婦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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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要調查外籍看護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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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大樓管理員回應李蒨蓉夫婦不在家,因行政單位無強制檢查權,檢查員留下提示單並拍照後離去,將另約時間檢查。針對阿帕契觀光團事件中的外勞爭議,中央與地方的勞動單位同步展開檢查,根據勞動部掌握的資料,6個家庭聘雇的4到10名外籍勞工皆是「看護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劉佳鈞解釋,依法看護工只能照顧身障、重病等經醫生評估需24小時照護者。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當天進入營區者並沒有被看護的對象,可能違反《就服法》,昨發文請桃檢提供當天營區的影像確定3人申請的4名外籍勞工,是否為當天在營區內的外籍勞工。若查證屬實將開罰,並要求立即限期改善,若累犯第2次會將外籍勞工轉出(更換雇主),保障在台工作權,不會有遣送問題。劉佳鈞也提到,目前清查重點包括若雇主未經許可非法雇用外勞,可處15到75萬元,5年內再犯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若使用不實資料申請外勞,可處30到150萬元罰鍰,另外還可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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