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詐騙嫌犯:早知會在大陸判刑 就不敢重操舊業

97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4月30日從馬來西亞被押解至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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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65名大陸人、32名台灣人。台籍嫌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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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這行「掙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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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輕。」(圖/新華社)

被馬來西亞遣送至中國大陸的台籍詐騙嫌犯接受陸媒訪問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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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這方面判刑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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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可能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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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早知道會被遣返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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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不敢做這種事了。」大陸新華社在刊出的一篇新聞稿中訪問了今年四月被馬來西亞遺送至中國大陸的電信詐騙案林姓台籍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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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向媒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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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5歲,從2011年開始參與電信詐騙,詐騙對象都是大陸民眾,後來被台灣警方查獲,他本人被台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刑滿釋放後,他多次前往印尼,繼續對大陸民眾實施電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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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嫌說,今年1月他因相關經驗豐富被一個叫「強哥」邀請赴肯亞組織電信詐騙集團並擔任負責人,詐騙對象依然是大陸民眾。兩個月時間內招募到22名台灣人和19名大陸人,其中相當一部分人做過電信詐騙。以前做過的人,去肯亞之前都知道是要幹什麼的;對沒有經驗的人,則騙他們說是去旅遊或者做客服工作,他們到了之後才知道是做電信詐騙。他們會教育新手,在發生狀況時要口供一致,說是來旅遊的;最後就算查到證據被送回台灣,也不會判重刑。另一名來自台中的許姓嫌犯也承認,他們這個圈子有這樣一種常識:就算跑到境外去設點進行詐騙,慣例都是遣返回台灣,判得不會太重,甚至有可能被無罪釋放。他從2010年開始在台灣專門針對大陸民眾實施電信詐騙,同年被台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幾年後被詐騙團夥老闆「胖財」網羅赴肯亞實施電信詐騙。許嫌說,每個月詐騙所得可以抽成8%,在肯亞做3個多月,賺了20多萬元人民幣。有的人賺得更多,一個案子就騙了幾百萬元人民幣。他指出,自己重操舊業的主因是「掙錢快、處罰輕」。「大家心裏有底,所以台灣專門從事電信詐騙犯罪的人越來越多。」他知道大陸對電信詐騙犯罪判刑較重,「本來以為這次也會被送回台灣,早知道會被遣返大陸,我肯定不敢做這種事了。」(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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