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公司12區管理處經理蘇金龍,
晚會布置燈
,利用職權浮編單價、提高工程底價,
醫院看護
,協助廠商圍標多達45次,
重大疾病看護
,另被檢調查出公然在辦公室、餐廳等地收取回扣736萬元,
螢光棒
,新北地院30日依貪汙罪重判蘇金龍26年8月徒刑,
宮廟場地布置
,併科罰金400萬元,並追繳貪汙所得736萬元。
收賄、接受性招待的12區管理處工務課長林正旺、泰山營運所主任劉中安也分遭判刑。林正旺判2年徒刑,緩刑5年並應繳納3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另服100小時義務勞務,追繳94萬元不法所得;劉中安判10年,併科罰金60萬元,追繳93萬元貪汙款。
判決指出,蘇金龍在擔任自來水12區經理時,與永強公司負責人朱其萬、日晟公司負責人許正龍等11名業者組成圍標集團,蘇要求廠商每得標1件工程,就需付給決標金額減去預算金額9成之半數作為回扣。12區管理處工務課長林正旺、泰山營運所主任劉中安,則分向威峻公司以產製每1立方米混凝土「提撥」50元、20元方式收賄。
昨日新北地院除將蘇金龍等人判處重刑外,行賄廠商朱其萬、許正龍等人則判2年、1年10月不等徒刑,並併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