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雇主不得妨礙勞工投票 上班要給雙倍工資

本周六為總統、立委投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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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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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依《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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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票權、排定上班的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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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放假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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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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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補班。勞動部表示,97年2月曾做過函釋,投票權僅能於投票當日行使,性質不同於一般休假日,有投票權的勞工,在投票日當天為放假日,原本有排定上班的勞工放假一天,照給工資、不需補班。另外,在不妨礙勞工投票的情況下,雇主可在當天需徵得勞工同意才能要求勞工上班。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司長謝倩蒨指出,「可在勞工投票後到班,或是提早下班讓勞工投票,實際工作時數要給雙倍工資。」勞動部指出,雇主於選舉日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2萬元至30萬元,並補給工資。(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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