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師升等若造假 教部:可罰10年不得送審

南榮科技大學校長黃聰亮涉販賣偽造的外國大學碩博士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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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吳思華(圖)12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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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件暴露該校的行政是有缺失的。(劉宗龍攝)

賣假學歷時有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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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竟是由大學校長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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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檢調也斥高層教育人員蒙蔽良知、有違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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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專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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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自辦升等若確定偽造學經歷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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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可罰校方7至10年不得再送審,且撤銷取得偽證件的資格者。教育部授權大專學校自辦教師升等,台南竟有不肖學校利用這項制度,抓住講師渴望留住教職或追求更高職位心理,藉機索賄。校內受聘講師明知是假學歷,卻因為「沉默螺旋」理論,不得不「捧場」購買,以求保住飯碗。使高等教育生態向下沉淪。黃聰亮以一校之長,為人師表卻汲汲營營以賣假學歷牟利,戕害高等教育品質甚深,教育部專委鄭淑娟認為,學校自辦升等制度,若違反學術倫理,可處以1至5年不得將升等文件送審;若偽造學經歷,則處7至10年不得再送審,並要接受行政監督,取得偽造證件者並要撤銷資格。鄭淑娟表示,英培爾大學的學歷資格的確有列入台灣國際學校的參考名冊中,但這只是官方審核的其中一關,形式審核還包括個人取得學位的時間、過程,修業年限與入出國紀錄,實質審核還要從論文查核。但教育部強調,此舉只用在官方資格查證,若偽造學歷的民眾只用於民間求職,則無從管理。南榮科技大學涉嫌賣假學歷,教育部尚未取得檢察官的證明文件,因此校方目前仍可按程序繼續提供升等文件送審,但教育部審核必會更嚴謹,未來若確定資料造假,才會勒令學校停止升等相關行政運作。(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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