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匠撿屍猥褻? 逆轉判無罪

     遭控趁機猥褻酒醉女子「嘉嘉」的林姓計程車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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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雖未通過測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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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新北地院審理發現全案有諸多疑點、且嘉嘉前後說詞兜不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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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認為測謊不能作為有罪的唯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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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以證據不足將林姓司機判處無罪。
     去年11月3日凌晨2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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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嘉在北市林森北路、錦州街口坐上由林姓司機駕駛的台灣大車隊計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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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酒醉沿路和林姓司機「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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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還一度報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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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在酒精作祟下,嘉嘉終在車上沉沉睡去。
     林姓司機開到中和區得和路嘉嘉住處附近,眼見她仍在熟睡,只好開到得和派出所央請員警叫醒嘉嘉,確認住址後將她載至住處,但兩人卻為了車資問題起口角,衍生出這宗計程車司機疑似撿屍猥褻案。
     嘉嘉事後向台灣大車隊投訴遭到林姓司機猥褻,原為優良駕駛的林姓司機,也因為這宗猥褻案而被撤銷資格並被送辦。
     但新北地院審理時,嘉嘉說詞前後歧異甚大,甚至連當天穿著、經過也語焉不詳,身上也未採集到林姓司機的生物跡證,經調閱計程車GPS紀錄發現與林姓司機說法相符。
     雖然林姓司機未通過調查局測謊,但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測謊結果僅能作為佐證,不能當作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檢方所提證據不足以證明林姓司機猥褻,昨將林姓司機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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