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虐狂

《水滸傳》寫殘虐狂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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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從來沒有鼓吹殘虐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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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文字自我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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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墨深淺似有準則。一夏志清《中國古典小說》最早提及《水滸傳》的「殘虐狂」問題。(C.T.H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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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lassic Chines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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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ritical 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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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verder

,1968,pp.96.)夏著的英文原字是sadism。我們沿用稍後會討論的孫述宇的中譯。殘虐意指行為殘忍虐待。殘虐狂是種變態心理,在他人遭暴而痛苦的時候得到快感。有這種心理的人可以長期重複殘虐的行為。夏志清沒有進一步舉例詳論殘虐狂。我們試做補充。「天殺星」李逵是殘虐狂擬人化的完美造型。證諸他在執刑殺死黃文炳儀式裡的表現,他樂於增加他人痛苦的態度是不容置疑的。李逵拿起尖刀,看著黃文炳笑道:「你這廝在蔡九知府後堂,且會說黃道黑,撥置害人,無中生有攛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爺卻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從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上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李逵方纔把刀割開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紅頭領做醒酒湯。眾多好漢看割了黃文炳,都來草堂上與宋江賀喜。(第四十一回)在場觀禮的好漢事後向宋江「賀喜」的理由是復仇成功,不是慶祝殘虐狂的演出。團隊心態不允許他們對那嚴肅的儀式表示任何異議。我們沒有足夠的證據說他們是否同意殘虐狂。所以我們只專注於李逵足以證明那種變態心理在這個故事裡存在的事實。百廿回版本故事結尾非常注意處理好漢們的過世方式。宋江呈奏皇上的一百八人現況清單裡已有陣亡、病故、坐化等三個項目。之後還有毒死(如盧俊義,宋江)、自縊(如吳用,花榮)、自然死亡(如武松,戴宗,阮小七)等等。李逵的情形較複雜。宋江知道自己中了賊臣奸計藥酒,即將死亡,怕李逵在宋江死後造反,「壞了我梁山泊『替天行道』忠義之名。」所以誘使李逵也喝致命的酒。事後宋江據實告知李逵,後者從容接受殞滅。宋江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歷史留名。然而我們可以解釋為作者知道必須為殘虐狂這個議題表態。由宋江毒死李逵,可以表示作者本身不支持、並要刻意撲滅殘虐狂。用上列其它死因送李逵出場都無法顯示那個意願的堅決。李逵長眠讓我們看到天殺星或殘虐狂的整個生命週期。李逵接受長眠的寧靜反應可以與吳用和花榮在宋江墳旁自縊相提並論。這個故事強調為知己者效忠的普世價值。胡適在百廿回本《忠義水滸傳》序文裡說那本書後半不如前半,但是後半部「有幾段很感動人的文字」:魯智深之死、燕青之去、宋江之死、徽宗之夢。(《胡適古典文學研究論集》,上海古籍,一九八八,頁八五五)現在我們知道李逵之死也增加了那後半部的重要。我們在百廿回版本,而非七十回版本(昔日所謂的標準讀本),才能看清殘虐狂議題的全程作業。由於這個作業的完成,我們可知殘虐狂絕非在說書傳統裡不知不覺地貿然出現的。至少我們可以說,在漫長說書傳統的末期,或是在把說書腳本編寫成長篇小說的過程裡,「作者」知道他需要為這個議題做個交代。當然這只是小說意義的詮釋而已。但是這個提法與孫述宇的水滸意見相關。二孫述宇《水滸傳的來歷、心態與藝術》認為《水滸傳》故事情節時或兇殘,但是小說描述絕非殘虐,不能說作者和欣賞這些故事的人心中有「殘虐狂(所謂sadism)」。(台北時報文化,一九八三年,頁三四六~三四七)這是夏志清水滸論述的後續討論,也是個突破性的卓見。在眾多例證之中,孫述宇比較了《水滸傳》和《金瓶梅》武松殺嫂的文字,以證明前者小說藝術實非殘虐。(孫,頁三五三)細讀他的舉證以及相關論述,我們可梳理出這個較有規律可循的要則:《水滸傳》蓄意省略了遇難者在死亡之前的創傷和痛苦。我們可以根據那項簡則挑揀出更多例證。例如宋江的仇人黃文炳遭李逵慢慢活刮致死,開始刮肉之後、未死之前,黃文炳居然一聲不響,而且傷口、身體反應,都一字不提。再舉個例子。李逵在四柳村用斧砍下莊主狄太公女兒和王小二的頭。兩人已死,還要亂剁死屍。非常殘酷。可是沒有受難者身體反應或傷口的描述。另外一個書寫策略同樣有趣:盡量避免直接書寫進食人肉。孫述宇說「於是李逵把他的肉割下來一片片炙了吃」。(孫,頁三四八)然而如前節抄錄的引文所示,百廿回版《水滸傳》從來沒有直言在場的包括李逵在內的三十位好漢吞噬了黃文炳的肉。暗示的意思當然是他們(至少李逵)吃了人肉並且稍後喝了醒酒湯。否則李逵為何費事燒烤並且取心?黃文炳死後,跟隨宋江一起上梁山泊的好漢都列了名,加上宋江恰好三十位,應該就是稍早在場見證李逵活刮黃文炳的那群人。所以並非所有觀禮者都食人肉。在場的神行太保戴宗為了操作神行法術,需素食戒葷。這裡的關鍵是作者有意省略了吃吃喝喝的實際描述。這個慎重處理人肉吃食的態度大大支持了孫述宇那個小說藝術不事殘虐的論斷。形諸筆墨的例外倒是頗為著名:第四十三回李逵割下李鬼新鮮屍體的兩塊腿肉,洗淨,燒吃,直至飽腹才止。作者拒絕重複這種震撼效果。在許多其他類似的情況裡,儘管好漢們誇口要飢餐人肉或渴飲浸泡人心的醒酒湯,或者在暗示的意義上可能已經犯案,作者始終避免直描他們造次行事。這表明作者認為這種吃喝茲體重大,不敢掉以輕心。例子多不勝舉。第十一回,豹子頭林沖在朱貴的酒店裡要兩斤熟牛肉下酒。酒保端來牛肉及菜蔬。林沖只顧喝酒。稍後朱貴認出林沖身份,才坦承店裡平常殺有財帛的單客,「將精肉片為羓子,肥肉煎油點燈」。羓子指乾肉。所以林沖一直沒誤食人肉。值得注意朱貴「隨即安排魚肉,盤饌酒肴,到來相待」。這裡明言魚肉。所以次晨「吃了些肉食之類」,大概也非人肉。第廿七回武松在酒店裡治服母夜叉孫二娘之前沒進酒肉。書中防送公人非蠢即壞。這裡兩個防送的公人「拿起來便吃」,沒說是否吃了桌上的人肉包子。重點是武松沒上當。次回張青和孫二娘「宰殺雞鵝」招待。講明了肉的類別。第卅二回燕順的部屬俘獲宋江,揚言要剖他心肝做醒酒湯,大家吃新鮮人肉。宋江脫困之後那些誇口當然落空。第卅六回宋江和兩個防送公人在揭陽嶺酒店中計,吃了牛肉、喝了麻藥酒。李俊救醒三人之後,三人又吃了牛肉。作者沒說這個店裡以人肉冒充牛肉。所以不能確定他們是否誤食了人肉。《水滸傳》寫殘虐狂的故事,但是從來沒有鼓吹殘虐狂,所以文字自我約束,筆墨深淺似有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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