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
楊梅通馬桶
,陳女是台北市忠孝西路的整形外科診所醫師,
離婚證人
,但她在未到診所看診的情況下,
汙水下水道工程
,竟在2012年4月、6月間,
寵物美容師
,指示趙姓護士以電射機,
台南當舖
,分別為2名病患進行電射除毛,
螺絲專賣店
,其中一名病患將過程以手機偷拍後,
鋼板隔音
,向衛生局檢舉。歷審都認定,陳女明知趙未取得醫師資格,仍讓其為病患執行醫療業務,已觸犯醫師法,但考量2人素行不錯,經此偵審程序判處罪刑後,當知所警惕,因此宣告緩刑4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