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前董事長張智剛涉接受民眾委任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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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收錢不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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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未向法院遞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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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偽造法院公文矇騙委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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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朝詐欺、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檢方訊後認有反覆實施逃亡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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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凌晨裁准。避債 白天躲車內辦公檢調昨天搜索張的律師事務所及住處,但找不到人,透過監控發現他把轎車停在事務所旁的地下停車場,人就躲在車子裡,遂把他帶回市調處偵訊。檢調指出,張智剛平日將車停在事務所附近的中正紀念堂的地下停車場,作為行動辦公室,晚間才進事務所辦公。張智剛最初以義務律師身分加入消基會,歷任消基會第10屆祕書長、第16屆董事長,多次代表消基會受訪,外在形象正面。說忙 拿錢造假不辦事除投身消基會,他也是宇國聯合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接受民眾委託訴訟,但是,近來多位民眾向調查局檢舉張智剛拿錢沒辦事,指控他詐欺。檢調查出,張智剛涉嫌在2012年到14年擔任消基會董事長期間,接受民眾委任處理民事訴訟,收取費用後卻未向法院提出訴狀,反而以拓印法院收文章、剪貼日期等方式,偽造士林、新北等地法院公文矇騙當事人。許多當事人因未收到開庭通知,向法院查詢後,才知他根本沒遞狀。張嫌到案後坦承變造法院公文書,但辯稱因太忙無暇遞狀,才出此下策。據了解,張智剛疑因積欠大筆債務,財務壓力不小,甚至因付不出房租,把位在中正紀念堂旁的事務所隔間,並分租其他律師,藉此減輕房租壓力。而白天他在車上辦公聯絡,直到晚上才溜進事務所「做美勞剪貼」。美勞作品 碎紙機現形檢調昨天搜索也發現,碎紙機中有用來拼貼偽造公文的正版法院公文及其他半成品。檢方指出,張智剛除了「收錢不辦事」,還偽造士林地方法院拍賣抵押物的執行命令公文、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戳印等取信當事人,但因戳章與現實情況不符,甚至查無此人,進而發現張偽造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