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古蹟 重劃會成員判2年

     台中市南屯區第五單元重劃區內的市定古蹟「瑞成堂」遭高鐵新市鎮自辦重劃會李姓前理事長僱人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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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被判2年徒刑。
     創建於1915年的「瑞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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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當時大屯郡南屯庄長黃清江的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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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傳統三合院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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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位於第五單元主要計畫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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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0年7月11日進行「暫定古蹟」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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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召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指定為市定古蹟保存。
     李姓前理事長等人得知變更都市計畫、重新規劃主要計畫道路,將讓重劃時程延後,找人共謀毀損,並由李男等人安排挖土機,支付新台幣70萬元找人毀損瑞成堂,9月20日凌晨就遭受破壞,造成門樓、內圍牆及第一進正身簷廊嚴重毀壞。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瑞成堂」遭毀損,市府支出修復等相關費用高達新台幣5490萬餘元,可見涉案5人犯行危害重大,不宜輕縱。
     判決書表示,由於李男已表達願賠償,並籌措支付修復費用,並向瑞成堂的繼承人道歉,因此法官審理後判處李男2年有期徒刑,而4名共犯也各判刑1年6月至1年2月不等的徒刑,全案可上訴。10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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