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歐嫌分得7000多萬,
,他先花15萬元買了3把改造槍支及子彈防身,
,北上台中,
,變造汽車駕照、隱姓埋名過日子。高雄地檢署在2005年10月31日發布詐欺、偽造文書通緝。歐嫌租下社區式獨棟豪宅,
,與友人合夥開飲料店,
,後來友人股份易主,他仗勢擁槍恐嚇新股東,強取飲料店每日營業所得。9日警察前往攻堅,順利逮捕歐嫌並起出改造手槍3把及59顆子彈,以及剩餘贓款50萬元。,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