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院庭長李文成偽證案 最高院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

前高等法院庭長李文成,

二手攪粉機

,在2004年因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陳哲男涉司法黃牛案,

離婚手續

,協助指導白手套楊振豐作偽證,

離婚協議書

,幫陳哲男脫罪,

隔熱漆

,李原本被一、二審依幫助偽證等罪,

鋼板隔音

,判刑6月,

離婚諮詢

,但高院去年更二審逆轉,

預熱爐

,改判李無罪。台灣高檢署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檢方上訴有理,撤銷李無罪判決,再發回更審。陳哲男在2002年間佯稱可幫前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薰處理超貸案官司,結果梁付了6百萬元後,仍被判刑定讞,梁在2004年總統大選期間,在大陸跨海召開記者會,指控陳哲男司法黃牛,隔年更返台投案。陳哲男為了解決官司,找李文成指導白手套楊振豐作偽證幫陳脫罪。李一、二審都被判有罪,但李不服,提上訴。高院更二審認為,楊振豐接受檢察官偵訊時雖然說謊,但檢察官並未告知他有拒絕證言權,程序違法,不能成立偽證罪。既然楊振豐不構成犯罪,李文成就不成立幫助偽證罪。但高檢署上訴後,最高法院日前再發回高院更審。(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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