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員黄勝賢多次打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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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官經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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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上訴。(許素惠翻攝)
「眼瞎了才選我!侮辱你可以關很久嗎?議員資格被廢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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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下一屆可以選…」立委段宜康對花蓮選民的鄙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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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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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議員黃勝賢也不遑多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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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多次毆警、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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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嗆是選民瞎了眼才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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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請求從重量刑並褫奪公權,不料一審法官輕判共應執行1年5月,且未褫奪公權,檢察官不服,上訴二審。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並以前雲林縣議員林朝寶因酒後罵警推警為對照案例,林僅犯一次就被依妨害公務判1年,並宣告褫奪公權3年,讓他不但喪失議員資格,也無法再選。直指黃勝賢毆警辱警多達5次,法官竟都只有輕判4至10月不等的1年以下徒刑,又未褫奪公權,實在無法收警惕之效,反而助長黃的僥倖之心。上訴書中並再濃縮揀選出黃以三字經等罵警相關錄音紀錄等證據,包括他指選民眼睛瞎了才選他、「判我1年、18個月也被關也沒關係,因為下一屆可以選」。又法官以他只有國小畢業,智識不高等為由輕判,但他卻對警嗆「法律你也沒比輦還懂啦!法律我比你懂」,且恐嚇警「我可以讓你們厝裡都給你們死」、「啊對你們侮辱,難道可以關很久嗎?」黃勝賢從當北港鎮代表時至去年3月21日間,三番兩次毆、 罵、辱警,雲林地方法院依妨害公務及侮辱公務員罪,判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年,因是累犯所以提升每日罰金為2000元,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年5月徒刑。檢察官認為嚴重戕害公權力及司法形象,聲請法官宣告褫奪公權。法官判黃每罪都未逾1年以上,所以將黃涉及的3案件合併宣判,結果並未褫奪公權,易科罰金部分折算1年需繳共73萬元。 黃勝賢尊重並坦然接受司法判決,不上訴,但沒料到檢方不服上訴二審。(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