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軍人盜賣電纜線修軍車 貪汙罪判緩刑

陸軍第十軍團七四資電群網路傳輸連(七四網傳連)蕭姓士官長副排長、柯姓上士組長、潘姓上士組長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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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付軍車修理費用,

二胎

,連續竊賣軍用電纜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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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姑念他們非中飽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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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貪汙罪判3人2年至1年10月不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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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5年。蕭、柯、潘3人於101年7月至12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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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台南市官田區、雲林縣四湖鄉三條崙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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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取軍用電纜銅線,

室內設計師

,轉賣給不知情的許姓資源回收業者,共賣得7萬6000餘元,因3人是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等法令,服務於國家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3人竊賣電纜線已涉貪汙罪。法官審理,3名軍人是為支付修理軍車所需費用,而私下剪斷已由光纖取代、不再使用的閒置電纜銅線,認定3人並未據為己有或私用,顯是欠缺法治觀念致有錯誤行為,依貪汙罪判蕭1年11月徒刑、支付公庫40萬元,柯2年徒刑、支付公庫40萬,潘1年10月、支付公庫36萬元,3人均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接受240小時法治教育。(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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