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消合社1.7億元 故宮:依法辦理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21日電)故宮消費合作社新台幣1.7億元爭議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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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強調要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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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合社不得自行分配給社員。故宮今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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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後續仍將積極配合消合社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的監督作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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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辦理。報載故宮消費合作社1億7933萬餘元自肥金爭議至今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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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去年8月將消合社解散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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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進行清算作業。報導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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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監委透露,行政院曾行文給監委,並附上消合社的意見,消合社認為已解散,再爭執本案已無實益,監委林雅鋒對此不能認同,強調這1.7億元應予追討,消合社不得自行分配給社員。故宮今天表示,故宮消合社去年8月解散,目前清算人持續辦理了結現務、收取債權、清償債務及分派剩餘財產等清算作業。其中委託業務部分結餘,包括餐飲服務303萬4320元、博物館商店服務新台幣4349萬2723元及委辦業務公積金結餘款2299萬2057元,合計6951萬9100元,已於2015年陸續繳入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在案。故宮表示,有關消合社2001年至2008年接受故宮委託代辦業務所得盈餘分配給社員的部分,因牽涉事項廣泛且時間久遠、人事更迭等事項有待釐清,現正由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督導消合社清算人提報檢查合作社之情形、執行清算事務之現況、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故宮表示,本案後續仍將積極配合消合社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的監督作業處理,一切依法辦理。1050321(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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