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哄抬價格 可罰1億以上

聯合哄抬價格的不肖業者得小心了!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公平交易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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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大幅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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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聯合、壟斷等限制競爭行為的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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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行最高開罰2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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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到最高可開罰1億元;若情節重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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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不受1億元罰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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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處業者整年度營業額的1/10。過去公平會屢屢踢爆廠商有聯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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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超商咖啡、鮮奶同時期漲價等;但因為多數案件遭法院判定無直接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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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無法開罰。這次修法則新增「合意聯合行為」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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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法院可依據市場狀況、商品或服務特性、成本及利潤考量、事業行為等經濟合理性相關依據,來判斷是否為合意聯合行為。為了杜絕不肖廠商聯合抬價惡行,修正案也大幅提高對聯合行為的罰鍰額度,將所有罰緩「翻倍」,從現行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緩,提高到1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限期未改正者,則可再開罰2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緩,而裁處權5年後消滅。若是情節重大者,公平會更可以業者上一個會計年度總營業額的1/10作為罰鍰金額。立法院昨日行使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委、委員以及中選會主委、副主委、委員的人事同意權。公平會副主委被提名人邱永和、委員被提名人顏廷棟、張宏浩、魏杏芳人;中選會主委劉義周、副主委陳文生,委員劉嘉薇、張瓊玲等被提名人,8人均獲過半出席立委的同意票數,人事案如期全數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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