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通過門檻 立法院將表決處理

立法院院會今天處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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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立法院黨團對罷免通過門檻有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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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後決定表決處理。立法院長蘇嘉全上午召集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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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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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2以上或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有效票數1/2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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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為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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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雙21」制度。初審通過條文改為「相對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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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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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同意票須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就通過。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案,有效票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數即通過,就是「簡單多數」。經協商後沒共識,決定在院會中廣泛討論時,由各黨團推派代表發言再表決。1051129(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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