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強行推銷 女僑生被迫花3700元買3張明信片

高姓女僑生花了3700元買了這3張明信片。(呂素麗翻攝)

高姓女僑生花了3700元買3張明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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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在派出所將錢還給高女。(呂素麗翻攝)

就讀高雄市某科技大學的19歲高姓香港女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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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捷運站被自稱是「學長」的高姓男子及陳姓男子強行推銷明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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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3700元買了3張明信片;另林姓男子也在捷運左營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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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呂姓男子要求說聲「加油」後並強迫推銷愛心捲尺。高女及林男事後愈想愈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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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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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傳喚陳男等3人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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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3人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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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也將3700元還給高女。警方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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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下午5點多,高男(31歲)在捷運左營(高鐵)站1號出口處向經過民眾販售明信片,適逢香港籍在台就讀某科技大學的高女(19歲)行經該處,高男利用高女愛心,並稱自己是同一科技大學的「學長」,表示學校有個計畫,若能成功販售明信片,學校就會加分,一再糾纏,高女遂將身上的700元交給高男並換得2張明信片。高男仍不滿足,要求高女到提款機再提領3000元,將再額外加送1張明信片,高女因畏懼得罪學長的心態,共交付3700元並換得3張明信片。高女要離開捷運站轉搭公車時,又在捷運站出口處遇到另名也是以學校加分名義兜售明信片的陳男(32歲)藉故糾纏高女,直至高女再三表示「沒錢了」,才得以脫身。高女事後察覺有異,向警方報案;警方依照高女描述的特徵,找到高男及留有山羊鬍的陳男到案說明,高男及陳男在派出所向高女道歉,並趕緊將3700元歸還高女。同一天晚上9點多,林姓男大生也向警方報案,同樣在捷運左營站1號出口處,遭呂男(19歲)要求說聲「加油」後並強迫推銷每個100元的愛心捲尺,他向警方報案,警方帶回推銷的呂男。警方表示,近來在全台各火車站、公車轉運站、地下街等民眾匯集、往來通行的公共場所,因來往民眾眾多,常成為推銷商品者聚集的地方,強迫推銷民眾購買愛心筆、環保餐具等商品,引發糾紛時有所聞。警方指出,所謂「強賣」行為,並不需要達到強暴、脅迫的程度,只要以糾纏、騷擾等無賴手段,要求買賣或交付財物,就已經成立,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日以下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緩。(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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