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女去年暑假無聊,
,透過手機交友軟體結識25歲林姓男子,
,2人初次見面就相約到台北市西門町的U2電影館,
,在包廂內互相撫摸調情,
,事後少女與老師聊天時提及此事,
,老師通知少女母親,
,少女母親控告林男強制猥褻,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事發後少女還傳LINE邀約林男吃宵夜、到飯店相聚,認定雙方應是合意,所以將林男不起訴。(中時即時),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