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令麟若要赴美奔喪 須3單位同意

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在美車禍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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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麟(中)若想出境奔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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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經過3個單位許可才可能放行。(圖/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提供)

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在美國車禍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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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其長子的王令麟今天雖發出聲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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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申請出境赴美奔喪。但事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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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麟想要出境仍得經過3個單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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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想出去就可以出境。王令麟若欲聲請暫時解除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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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美國奔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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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他目前分別因獄政案及東森內線交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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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北院及高院限制出海、出境,且又屬假釋犯,須法院及矯正署3單位同時同意放行,他才可能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暫時前往美國處理父親的後事。(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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