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婚姻平權的修法引發挺同及反同人士吵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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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爭論落在是修民法還是立專法。「民法派」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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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專法是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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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想把同性伴侶隔離;「專法派」則認為婚姻平權不是簡單修法就可處理。同性婚姻法制化議題正反雙方討論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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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上週在臉書粉絲專頁發文表示「傾向立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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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挺同派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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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網友發動連署罷免柯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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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修正民法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直言,柯建銘的專法說不能代表黨團意見,民進黨內「專法派」與「民法派」之爭浮上檯面。柯建銘表示,婚姻平權價值大家都沒意見,宗教團體經說服也同意婚姻平權,目前是「專法與民法之爭」,法務部也講說要立專法,法務部當然有其立論基礎,110多個名詞要改、356條法律要修,不是簡單5條條文就可處理。柯建銘說,這絕對不是表態的問題,而須嚴肅面對,重要的是所立的法必須可行,目前版本有3種,國民黨立委許毓仁版、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加許毓仁版、時代力量版,尤美女版修民法5條、時代力量修民法外加家事事件法,難道同性婚姻法制化這麼簡單5條條文就可以解決嗎?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也說,傾向立「同性婚姻法」,對同婚來說配偶所生子女,是直系血親還是姻親,涉及生父追及、或是婚生推定。相對於立專法的看法,反對立專法的歌手張懸說,民法是跟人之間相處權利義務關係最有關的法律,如果要討論同性婚姻哪怕是各式各樣人權問題,目前社會還想分門別類的議題,應重新檢視是否該對人做分類?原有分類還適用嗎?曾有的分類有多少是因為傲慢?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曾昭媛說,原住民特別法及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是加碼的福利保障,「但專法卻給同志低於民法保障的差別待遇,把同志當次等公民」。律師呂秋遠日前在臉書發文表示,說實在話,「另訂專法,看不出來有任何的意義,只有充滿了歧視」。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許秀雯說,支持目前在立法院審議的所有婚姻平權法律修正案,反對另立專法隔離同性伴侶,「隔離不是平等,是不當誇大同志與異性戀伴侶間的差異」。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立委提出因婚生推定問題而考慮立專法,但透過法律,讓同志非親生父母的一方成為雙親,國外立法已經做得到,為何台灣不行?且國民黨立委許毓仁的修法版本也有婚生推定的做法,「這不是差別待遇的理由,請提更具體的吧」。1051129(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