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品買商場旅館 於法不合

財政局長蘇建榮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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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促參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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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重大事件、營運不善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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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經主辦機關(北市府)同意才能轉讓。現在沒有經營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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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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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算「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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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需要法理認定。他表示,如果台北文創真的要賣,和北市府的合約就要修正。財政部促參司強調,BOT案最初是透過公開招標,契約對象是北市府與台北文創公司,依《促參法》規定,不可以透過議定轉讓的方式,將契約權轉給別人。促參司官員說,初步來看,如果要由誠品來承接松菸和商場旅館的產權,依照法律程序,應該先中止契約,重新公開招標再談過,而不能透過議定「私相授受」。市長柯文哲則說,對北市府而言,最重要的是錢要能收到,以及園區要真正對台灣的文化產業發展有貢獻。他「逼迫」台北文創和誠品坐下來談判,講好以後拿計畫來和市府商量,最後大家再簽一個補充協議書,就把事情解決了。柯文哲說,富邦和誠品一開始是「意氣之爭」,不僅在媒體上放話,還互相買網軍「打來打去」,結果北市府1年才收到56萬(指營運權利金),「這太好笑了」。媒體詢問希望收到多少錢?柯文哲說,這就要好好算一算,因為除了商場就要600萬,還要計算旅館、辦公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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