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檢去年10月依《食安法》及《刑法》詐欺取財等罪起訴羈押魏應充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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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院進入審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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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依被告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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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於20、27日2次審理庭共傳喚6名證人交互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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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味全中央研究所協理馬美蓉並未詰問;庭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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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委任律師提具保聲請獲准。「暗夜偷襲,猶如被敲悶棍!」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說,雖交保並不影響「犯罪事實」,魏應充羈押理由未降低,因還有10名關鍵證人未傳喚,如再加上尚未詰問的馬協理,等於11名關鍵證人還未問,這是檢方抗告主要理由。黃智勇表示,魏應充在海外仍有大筆不明資金,不無逃亡之虞;同時,越南大幸福進口賣給頂新製油公司的原料仍待查,羈押魏應充的必要性並未消失 。彰化地院庭長李進清說,檢方對於法官裁定有不同意見,院方都尊重,更表示,只要檢方能提出新事證,「還是有可能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