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真假文創 一個人說了算?

然而當代文創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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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已拋開菁英思維。歐洲的文化與創意產業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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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體育、旅遊、觀光與戶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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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文化視為一個社會所擁有的知識、信仰、習俗、技藝等「複合整體」。這種定義不但肯定通俗文化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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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把文化等同於生活方式。此外當代文創的基本信念是把文化視為提振經濟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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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無法脫離商業行為。文化產品賣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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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產品背後所指涉的「文化」怎可能茁壯成長?華山、松山原本是工業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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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文化資產保存目的留下,但這種文化資產必需活化,否則單憑工業建築及機器,如何持續不斷吸引參觀人潮並發揮教育功能?活化方式包括提供觀光機能,如今結合文創育成,原本兩全其美,所以華山、松山有商店賣場,不該被汙名化。關鍵是要賣什麼?很顯然的,林洲民與支持者秉持的是菁英標準,因此方文山、周杰倫的特色餐廳,幾米品牌概念店、根據世界最美書店之一的「好樣本事」去設計的「好樣思維」,即使它們或是支撐了幾米的繪本創作,或是塑造出一種文化生活的體驗模式,只因兼賣餐飲,都淪為林洲民眼中的「假文創」。至於何謂「真文創」,林洲民沒明講,但他指責商人讓藝術家成為二等公民,主張要把園區讓給「不提名牌包的藝術創作者」。問題是,很多藝術創作往往曲高和寡,單價高乏人問津,假如精華地段的園區充斥藝術創作者低價承租的工作室,卻淪為無人造訪的蚊子館,對得起民眾的血汗納稅錢嗎?在我看來,林洲民這次發難,很像一位高深莫測的劍客施展雷霆一擊,吸引大批仰慕者後飄然遠去,把問題丟給外界。如今文化部顯然被迫接招,部長洪孟啟身為文化學者,應該感慨萬千。但林洲民所懂的「文創」是怎回事?他有義務對社會大眾說清楚講明白,好讓文化部以及北市文化局洗耳恭聽。否則單憑一句「我,就是文創」,恐怕不是負責任的政治人物應有態度。(作者為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兩岸文創促進中心執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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